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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湖北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綱要》出臺 |
(時間:2012-9-6 9:59:54) |
未來5年,在“千湖之省”的湖北,在“兩型社會”試驗區的武漢城市圈,如何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簡稱《規劃》)精神?如何實現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共贏?如何讓老百姓普享碧水藍天,更有幸福感?日前出臺的《湖北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綱要》(簡稱《湖北規劃綱要》),為我們展示了“十二五”時期湖北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的美好愿景。 與時俱進謀新篇 日前,湖北省正式出臺了《湖北省“十二五”環保規劃綱要》,揭曉“十二五”時期湖北環境保護工作的發展方向。 《規劃》總體架構提出,努力提高生態文明水平,切實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加強體制機制創新和能力建設,深化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努力改善環境質量,防范環境風險,全面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積極探索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環境保護新道路,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按照國家的要求結合湖北的實際特點,《湖北規劃綱要》提出的總體架構是:一條主線—以建設生態文明為主線;三大著力點—削減總量、改善質量、防范風險;六項重點任務—建立與完善生態環境安全體系,構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建立與完善主要污染物減排體系,建立完善六套機制、防治七大環保要素、建設八項重點工程、形成九項環保能力建設。這里體現的總體設想就是:堅持生態之省,牢固樹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文明理念,加快建設“兩型”社會,讓“千湖之省”藍天長駐、青山長在、碧水長流,人民群眾既能享受“春城無處不飛花”的城市生活,又能品味“萬家煙樹滿晴川”的田園牧歌之樂。 因地制宜定目標 《湖北規劃綱要》提出,到2015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削減,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境安全得到保障,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相對于《國家規劃綱要》在主要目標上要求: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城鄉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質大幅提高;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顯;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扭轉;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明顯增強,核與輻射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環境監管體系得到健全。到2015年,如何對湖北省“十二五”的“環保期末考卷”進行評分?《湖北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了各個“得分點”: 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削減。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要完成國家下達的削減指標。 二是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地表河流實現大江大河能飲用,小河小溪有魚蝦,內河內湖除黑臭;17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好于二級標準的天數超過301天;生態環境指數保持良好。 三是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加強核與輻射環境安全體系建設;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治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有效遏制因違法排污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是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日趨完善。監管能力建設明顯加強,基本實現鎮管理、縣監測、市應急、省預警;實現縣縣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 濃墨重彩寫水韻 《規劃》提出“十二五”完成的環保重點任務包括: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切實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強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控、完善環境保護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湖北規劃綱要》以削減總量、改善質量、防范風險為核心立足點,提出完成六項重點任務:一是建立與完善生態環境安全體系,構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二是建立與完善主要污染物減排體系,支撐經濟社會跨越發展;三是建立與完善環境保護全防全控體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建立與完善環境風險防范體系,維護環境安全。五是建立與完善生態系統保護體系,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六是建立與完善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實現均衡發展。 這六大體系建設中,尤為突出的是“水”,作為千湖之省,水的文章做好了,就能碧波蕩漾、清水長流、山川靈秀。正是基于此,湖北提出了以山脈、水系為骨干,以山、林、江、湖、田為基本生態要素,構建“三江、四屏、五湖、六庫”組成的區域生態安全網絡框架,形成點、線、面有機結合的生態格局,建成層次分明、功能完善、廊道暢通、斑塊穩定的區域網絡化生態安全保障體系。三帶即長江、漢江、清江3條主要河流;四屏即秦巴山、大別山、幕阜山、武陵山等4座主要山脈;五湖即梁子湖、洪湖(含長湖)、大東湖、龍感湖、網湖等5個重點湖泊;六庫即三峽水庫、丹江口水庫、漳河水庫、黃龍水庫、陸水水庫、浮橋河水庫等六個大型水庫。 湖北既是三峽水庫所在地,又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保護好水生態十分重要,對于保障世界上最大水電站的安全環保運行,對于保障一江清水送北京,責任重大。“三江、四屏、五湖、六庫”生態安全格局的提出,切合了湖北的實際,符合了國家的要求,體現了湖北高度的責任感和敢于擔當的勇氣,體現了湖北保護大生態、構建生態安全屏障的魄力。 氣勢不凡夯基礎 為把“十二五”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落到實處,《規劃》要求積極實施各項環境保護工程。其中,優先實施8項環境保護重點工程,開展一批環境基礎調查與試點示范,投資需求約1.5萬億元。 《湖北規劃綱要》落實貫徹國家精神,同樣提出將8項環保工程作為“十二五”環保重點,涉及項目7000余個,項目投資金額總3000余億元。 一是飲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包括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地下水污染防治等項目。 二是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包括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等項目。 三是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工程:包括工業水污染物減排項目和工業大氣污染物減排項目。 四是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包括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農業水源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水產養殖結構調整等項目。 五是重點流域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主要包括“三庫(丹江口水庫、三峽水庫、漳河水庫)、三江(長江、漢江、清江)、三湖(洪湖、梁子湖、東湖)”等重點流域區域的水環境綜合治理與水生態修復、武漢城市圈碧水工程、自然保護區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項目。 六是城市環境生態宜居工程:包括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工程、交通噪聲綜合整治和區域環境噪聲綜合整治等項目。 七是環境風險防范工程:包括重金屬污染防治綜合、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治、土壤環境保護、核與輻射環境保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等項目。 八是環境管理基礎保障工程:包括全省環境監測預警、環境監察執法、環境應急、核與輻射環境管理、環境信息、環境宣傳教育、環境科研、固體廢物環境監管、自然保護區監管等方面的能力建設項目。 開拓創新保長效 好的規劃目標需要強有力的機制措施保駕護航。針對《規劃》提出的落實環境目標責任制、完善綜合決策機制、加強法規體系建設、完善環境經濟政策等機制建設,《湖北規劃綱要》著力在“十二五”建立健全六大機制,為“十二五”環保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環保目標考核機制。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嚴格實行環保工作“一票否決”制和問責制。 二是建立健全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積極推進政策環評、規劃環評,避免出現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性影響的決策失誤。 三是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生態補償機制。探索轉移支付、對口支援、專項補貼、生態移民、異地開發等多樣化的生態補償方式。 四是建立健全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完善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建立并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初始權有償分配、排污許可、排污權交易等制度。 五是建立健全環保綠色投融資機制。以政府為主體,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渠道組成的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投融資格局。 六是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執法監督機制。構建職能有機統一的跨區域、流域的生態環境管理新體制,建立區域、流域環境保護統籌協調機制。 “十二五”時期,既是國家推進環境保護事業科學發展,加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重要時期,也是湖北加快構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當前,湖北省大力推動實現科學發展,探索一條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協同發展的新道路。這正是《規劃》以及《湖北規劃綱要》的精髓所在,相信在其指引下,秀水藍天將呈現在不久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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