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印發了《麗水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2022-2030)》,這標志著2017版《綠規》已全面完成修編并開始執行新規。

《麗水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2022-2030)》是指導麗水市綠色建筑發展建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的規劃,是麗水市開展綠色建筑規劃和管理的法定性文件。本次規劃修編綜合考慮設立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可再生能源應用和建筑碳排放總體發展定位、目標、發展戰略及技術路線,明確規劃分區和目標管理分區、政策單元的指標要求,確保規劃實施后麗水市綠色建筑及建筑節能工作有據可依,進而提升麗水市建筑領域減碳能力、綠色低碳創新能力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能力,指導和推進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等的高質量發展。
按照《綠規》,今后麗水市域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農民自建住宅及本規劃有特殊規定的除外),100%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進行建設。到 2025 年,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按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進行建設的建筑面積占比達到 35%,按三星級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進行建設的建筑面積占比達到 2%;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國有)投資或者以政府(國有)投資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應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進行建設。到 2030 年,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按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進行建設的建筑面積占比達到 40%,按三星級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進行建設的建筑面積占比達到 3%;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國有)投資或者以政府(國有)投資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應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進行建設。
今后,我市將立足新規,以政府投資項目和示范項目為引領,逐步推進高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相關工作,推動我市綠色建筑發展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