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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處理】中央財政安排資金50億元獎勵主要河湖污染防治 |
(時間:2011/6/28 10:22:32) |
為進一步引導地方政府加大各項治污措施落實力度,切實解決重點流域水污染問題,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資金50億元,專項用于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 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改進和完善了專項資金使用辦法,全面實行以獎代補。中央獎勵資金分配與國務院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結果直接掛鉤,突出結果導向,并由地方政府自主安排到流域水污染防治具體項目。通過突出考核結果在資金分配中的作用,切實落實地方政府在流域水污染防治中的主體責任,引導地方政府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合理安排建設項目,采取綜合治理措施,努力實現“十二五”減排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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