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特大地震引發核電站泄漏事件使核電站的安全性問題,以及核電站如何應對重大突發自然災害引起了社會關注。

大亞灣核電站
記者從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獲悉,自3月12日起,環境保護部已全面啟動全國輻射環境監測網絡,監測結果在環境保護部網站上公布。 目前我國各地輻射環境監測均未發現異常,我國所有運行核電機組均處于正常狀態。 中核集團公司首席快堆專家、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快堆工程部總工程師徐銤昨日表示,我國核安全法規標準采用了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最新研究成果,核電站建設和運行安全可控,但也應從日本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提高對自然的認識,制定更加周全的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安全預案。 徐銤表示,按照國際原子能機構核事件分級表,這次福島核電站的事件等級被日本官方評定為4級,低于5級的美國三里島事件,更遠低于7級的切爾諾貝利事件。按照現在掌握的信息看,反應堆處于受控狀態,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采取了準確有效的應對措施,不會對環境造成很大影響,泄漏的放射性物質是有限的,不會大范圍波及群眾,更不會遠距離飄散。但對后續情況仍應密切關注。 據他介紹,核電站發生意外時確保安全有三大要素,一是安全停堆,二是導出余熱,三是包容放射性。日本福島核電站基本做到了上述三點,但由于1號機組和3號機組備用冷卻系統失靈,剩余裂變產物產生的衰變熱量無法導出,高溫燃料和水反應產生氫氣,釋放出來的氫氣在核島密閉廠房內發生爆炸,帶出了部分放射性物質。 徐銤介紹說,日本福島核電站1號機組為上世紀60年代末建成的首批商用核電站,我國正在運行和建設的核電站多為上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后改進型或革新型核電站,安全性能優于首批投運的商用電站。 他說:“我國核電站‘門檻’比世界平均水平要高,核電站的選址更加保守、安全,均遠離地質斷裂帶,建在穩定的基巖上。抗震標準、防洪標準等都做到了‘高一級’設防,并且受國家核安全局的嚴格審查。” 大亞灣核電站有關負責人13日表示,經公司地震辦公室電站監察系統數據顯示:大亞灣核電站,嶺澳核電站一期二期地震儀表系統(KIS)閾值正常,均未觸發報警。此次地震對大亞灣核電站、嶺澳核電站一、二期,不會造成任何破壞性影響。 據介紹,我國目前在運行核電站選址中充分考慮了地震和其他自然災害因素,多選擇沿海地質結構穩定區域,核電站廠址選擇余地大。運行核電站在工程設計和建設中,防抗強地震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并充分落實縱深防御原則。 此外,我國核電站在放射性物質和環境之間至少設置了燃料包殼、反應堆壓力容器、核島安全殼等三道堅固的屏障,具備了較高的自然災害防御能力,因此,我國核電站具備了較強的抗強地震等自然災害能力。 據悉,中國共有13個運行中的核反應堆,總發電量達10.8吉瓦。中國的目標是在2020年達到40吉瓦(相當于整個西班牙的電力需求),但還不到其總裝機容量的5%。也有官員說,中國正在考慮把2020年的總發電量提高到80吉瓦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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