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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廢】廣東中山市建立有毒有害垃圾有獎回收制度 |
(時間:2011/2/21 9:22:54) |
中山已實施垃圾分類8年多,但在收集轉運環節仍是“先分后混”致使“分了也白分”。記者日前從中山市環衛部門獲悉,中山將建立有毒有害垃圾的有獎回收制度,鼓勵市民參與有毒有害垃圾回收,市民用舊日光燈、舊電池等或可兌換日用品,對垃圾分類做得好的小區也將進行精神上與物質上的獎勵。 “先分后混”使“分了也白分” 據了解,中山市從2002年就開始了試點推進垃圾分類回收,不過在收集轉運環節仍是“先分后混”致使“分了也白分”,此外,大量垃圾來源的各住宅小區和農村地區很多甚至連分類垃圾箱都沒有。 這種狀態也造成了市民的垃圾分類習慣的欠缺,不僅很多家庭是一個垃圾袋解決所有垃圾,就是有分類垃圾箱也有不少市民不按指示扔垃圾。 中山市環衛處副主任馮鐵君告訴記者,他們在實際工作中還發現,可回收垃圾箱內并沒有多少值得回收的垃圾,“很多已經被撿破爛的人撿走了。”馮鐵君表示,環衛部門的重點是放在有毒有害垃圾上,“我們有一支隊伍專門做這個,效果還不錯。” 垃圾分類做得好將有獎勵 據環衛部門介紹,中山實行垃圾分類收集以來,共收集及處理光管、燈泡約40萬支,電池4200多公斤,廢舊光管及電池委托給省內有資質的環保專業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理。 環衛部門表示,為加大有毒有害垃圾的有獎回收力度,目前正在探討制訂建立有毒有害垃圾的有獎回收制度。中山市住建局去年11月份已在城區部分住宅小區、學校安裝幾百套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箱,引導居民、學生進行有毒有害垃圾回收,并著手制定長期的有毒有害垃圾的有獎回收制度上報,待上級部門批準后及時實施。 其中的一些措施包括在城區的垃圾轉運站內試行以舊換新或獎勵活動,定時安排專人,對居民交來的舊日光燈、電池等有毒有害物和可回收物進行更換或獎勵一些日常用品等。馮鐵君坦承,垃圾分類回收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僅環衛部門一家也很難做好,需要市民以及各方面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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