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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市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考核 |
(時間:2015-7-29 10:41:37) |
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按月進行通報,環境保護不力的領導干部將被追責。近年來,遵義市進一步結合實際,積極回應廣大人民群眾的環保訴求,研究出臺了一系列文件及措施,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考核,確保各項環境保護目標落到實處。 “市政府已將環境保護目標責任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內容,每年定期組織檢查考核,努力形成了‘地方政府負總責、環保部門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有關部門齊抓共 管,污染單位承擔治理責任,新聞輿論有效監督’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系。”隨著新環保法的深入實施,環保“利劍”更加鋒利了,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更加 重視環保工作。這既是挑戰又是機遇,必須積極主動適應新常態化,更加注重環保執法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按照“既服務、又指導”的要求,進一步強化源頭監管, 加強執法聯動,為發展作好指導,為民生嚴格執法,而不只是簡單的為發展讓步或處罰、關停企業,決不以犧牲生態環境來發展經濟。 目前,《遵義市貫徹執行〈貴州省生態環境損害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已經完成文件草擬、意見征求、合法性審查等工作,并已按程序報市委、市 政府審議審定,即將下發執行。同時,市政府先后出臺了《遵義市環境質量公布、通報及約談實施辦法》、《遵義市中部縣(區)環境空氣質量行政首長負責制考核 辦法》,建立起了環境質量月排名通報、季(年)考核問責的機制,有效推動各地加強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積極性。 有了法律的支撐、制度的保障以及各級各部門的高度重視,特別是“黨政同責、生態環境損害終身追究制度的建立,將更加有利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現多元共治、綜合治理。 今后,遵義將始終堅守生態和發展兩條底線,深入開展“六個一律”環保“利劍”執法行動、環保大檢查等環保執法行動,通過采取聯合執法、司法聯動等形式,強 力推進按日計罰、移送拘留等新政策、新舉措,綜合施策,“鐵腕治污”,不斷增強企業、群眾、社會各界的環保守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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