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焦作市因環境空氣質量有關指標過高被省環保廳約談。7月30日,焦作市委召開常委會議專題研究,將采取8項措施治理大氣污染。 全面采取控煤措施。確保今年原煤使用與去年相比減少150萬噸標煤;各火電企業在實現達標排放的基礎上燃煤硫份不得超過0.5%;減少散煤燃燒的廢氣污染物排放總量。 深化面源揚塵污染防治。全面推行綠色施工,開展城區建筑、道路揚塵環境監管專項整治和市外重點道路揚塵專項整治,加快推進市區繞城通道建設;繼續開展煤場環境污染整治;嚴防秋季秸稈焚燒現象發生。 開展黃標車淘汰攻堅。加大機動車污染監督檢查力度,實施黃標車限行、禁行措施,全年完成5986輛黃標車淘汰任務。 加大北山整治力度。取締非法采礦和非法礦產品經營加工點,整頓持證礦山企業,規范礦產品運輸行為,恢復北部山區生態環境。 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8月底前完成全部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任務,對化學醫藥、橡膠塑料制品、涂裝、印刷包裝、化纖等行業VOCS排放情況摸底調查,重點治理。 開展火電企業超低排放治理。推動華潤電力、神華國能等電廠燃煤機組的超低排放治理,使火電企業廢氣排放的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由30、200、200毫克/立方米降低到5、35、50毫克/立方米。 實施氣化焦作工程建設。2016年6月底前對所有燃煤鍋爐實施關閉淘汰或清潔能源改造;大力推廣使用天然氣、煤層氣等清潔能源;加快集中供熱建設,市區年底供熱管網鋪設覆蓋率達到60%;制定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新建項目禁止建設自備燃煤電站。 加快企業布局調整。對老城區企業實施“治理一批、搬遷一批、轉產一批、關閉一批”,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布局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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