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環保局15日召開發布會通報,自今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將在家具制造、包裝印刷、石油化工、汽車制造、電子行業等5大行業的17個行業小類開始征收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費,利用經濟杠桿促進PM2.5前體物的減排。 VOCs是指在20℃條件下蒸汽壓大于或等于0.01kpa的有機化合物的統稱,進入大氣環境后,會通過化學反應產生PM2.5和臭氧,其來源主要包括機動車排放、溶劑使用過程、汽油儲運銷、固定燃燒源等。 2 013年,國務院印發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將控制VOCs排放列為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重點任務。2014年,北京市已將VOCs納入減排控制對象。 北京市環保局污染防治處處長王春林指出,此番對VOCs開征排污費,按照“誰污染環境誰付費”原則,是發揮經濟手段促進治污減排,也是遵循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保部《關于印發〈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試點辦法〉的通知》。 “差別化排污收費,收費標準體現獎優罰劣,鼓勵深度治理。”王春林說,存在VOCs排放超標等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其付費將是排放濃度達標基礎上減半企業的4倍。 據介紹,通過VOCs清潔生產評估、排放濃度低于或等于北京市排放限值的50%,且當月未因污染環境受到環保部門處罰的,收費標準為每公斤10元。對于存在未安裝廢氣治理設施,或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或VOCs超標排放等環境污染行為的,收費標準為每公斤40元。其他情況收費標準為每公斤20元。 “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不低于企業平均的治理成本,也就是說,治理污染不僅利于保護環境,也利于降低企業自身的經濟成本。”王春林說。 排污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納入北京市財政排污費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排污單位實施環保技術改造等污染防治措施。排污收費是通過對企業排污、占用環境容量的行為進行收費,將過去由社會承擔的環境損失轉化為排污企業的經營成本,鼓勵企業持續自覺治污減排。 “這將有利于推進相關企業加快調整轉型,實施水性漆替代油性漆、有機廢氣治理等環保技改工程,減少VOCs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王春林說。 北京市環保局今年7月實施涉及火葬場、鍋爐、煉油與石油化工、印刷、家具制造等行業領域的五項大氣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重點控制VOCs和氮氧化物,體現“源頭控制、過程監管、末端治理”的管控理念。 氧化硫等常規污染物相比,VOCs成分復雜、污染源點多面廣、無組織逸散排放,單純依靠末端排放監管的方式難以全面控制,有必要通過經濟杠桿,引導企業從源頭減少排放,同時強化末端廢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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