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2017)實施的投融資需求及影響》分析報告發布會獲悉,我國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的直接投資需求共計1.84萬億元,與之前預計的1.7萬億元增加了8%。 報告由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和南京大學組成的專家工作組統計、分析、測算、總結完成,是中國清潔空氣聯盟秘書處(清潔空氣創新中心)在能源基金會的支持下發布的。報告分析了《大氣十條》實施的社會經濟影響,并指出長三角地區所獲的直接效應最大為2782.03億元,京津冀地區所獲的收益僅為35.66億元,遠小于長三角和珠三角,主要是因其淘汰落后產能量較大,其導致的負效應抵消了大部分環保投資拉動的正效應而導致。報告同時指出,我國大氣污染治理存在投資總量嚴重不足、過度依賴政府財政性投入、融資渠道單一等問題,并給出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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