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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召開2016年環境保護工作會 |
(時間:2016-1-21 10:21:16) |

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陳和平出席會議并講話。
 重慶市召開2016年環境保護工作會。
1月18日下午,重慶市召開2016年環境保護工作會。會議總結肯定了“十二五”及2015年環境保護工作,對“十三五”及2016年環境保護工作作部署。副市長陳和平出席會議并講話。他強調,全市上下要切實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五個決不能”的底線要求,將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貫穿到環境保護工作各領域,為重慶加快建成生態文明城市貢獻力量。 “十二五”及2015年環境保護工作成效顯著 會議指出,“十二五”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人大市政協大力支持環境保護工作,實施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明確了“五個決不能”的底線要求,各區縣、各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總體部署,行動迅速,措施得力,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生態文明建設卓有成效。市委市政府2014年10月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內容與中共中央國務院2015年5月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精神高度吻合,重點任務保持一致,對全市長遠性、根本性生態環境問題進行系統設計與政策安排;召開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大會,環境保護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主陣地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各區縣(自治縣)、經開區投入190億元推動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重點市級部門均出臺實施方案、落實配套政策,生態文明建設各項任務扎實推進。按照“考實、實考”要求不斷完善生態環保考核制度,增大生態環保工作在區縣(自治縣)、經開區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中的權重,并按五大功能區域實行差異化考核,在渝東北生態保護涵養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生態環保工作權重高于GDP。將生態文明建設重點任務納入市級有關部門年度目標績效考核,齊抓共管格局加快形成。市移民局結合《三峽后續工作規劃》實施,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推進庫區生態環保項目;市公安局強力推進黃標車淘汰、機動車尾氣檢測,市氣象局積極開展人工增雨,市政委加強沖洗保潔,市建委強化工地揚塵控制,保障了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環保市場化改革走在前列。市環保局牽頭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推進72項改革任務順利完成,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并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正逐步建立。特別是環保投融資體制改革走在全國前列,成立重慶資源與環境交易所,建立全市統一的污水、垃圾、廢氣排污權指標交易平臺,完成交易4000余次,交易額達2億元;設立重慶環保投資有限公司,作為市政府環保投融資平臺,獲得銀行授信150億元,整合了國家、市級和區縣(自治縣)、經開區投資形成的110多億元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資產,通過PPP模式統一建設、統一運營、統一維護全市1584座(已建809座)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到2017年將實現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成立全國第一支環保產業股權投資基金,以有限的財政資金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保領域,以實現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 環境監管水平顯著提升。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及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市-區縣(自治縣)、經開區-鄉鎮(街道)”三級環境監管網絡基本形成,環保能力建設有效加強,地方環保法規體系不斷健全。全市1017個鄉鎮(街道)全部設立環保機構,專兼職環保員從2012年的169人增加到3988人。市級財政投入3億多元為每個鄉鎮(街道)配備了環保執法車輛和相關設備,每年安排5000多萬元解決鄉鎮(街道)環保機構辦公經費。市和區縣(自治縣)、經開區環境監察、監測、應急、宣教、信息能力標準化建設持續推進,全市一體化環保物聯網加快建設。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通過市人大常委會一審,制定填補管理空白的VOCs排放標準、場地污染風險評估等13個環保地方標準,地方環保法規及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對環境違法行為長期保持“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全市查處環境違法案件7400多件,其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43件。初步構建“刑責治污”工作格局,公、檢、法均設立專門的環保偵查、起訴、審判機構,梁平、忠縣、城口縣等公安局在當地環保局設立了環保警務室。全市辦理環境污染行政拘留案件31起(拘留27人)、刑事案件128起(采取強制措施131人、判決12起18人)。共響應易引發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159件,未引發較大以上環境污染事件。全市1753枚放射源處于安全可控狀態,保障了輻射環境安全。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及時辦理群眾信訪投訴24.5萬件。在全國環保系統率先設立網信辦,依法全面公開環境信息9萬余條,引導公眾有序參與環境保護,凝聚起環保正能量。 環保優化發展成效明顯。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二五”總量減排任務,完成進度位居全國前列。實施五大功能區域差異化環境政策,嚴格執行產業禁投清單。關閉搬遷256家重污染企業,都市功能核心區和拓展區基本實現了“四個沒有”(沒有鋼鐵廠、燃煤電廠、化工廠、燃煤鍋爐),助推產業結構調整,大幅削減污染物排放并為城區發展騰出空間。在全國率先實行環境影響評價豁免管理制度,承接國家下放的21項審批權限,依法將111項市級環評審批權分類下放到區縣85項(占76.5%)并加強指導和監管。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2.6萬個,涉及投資3.3萬億元,是“十一五”的2.5倍,支持全市經濟社會快速健康發展。加快發展綠色低碳循環經濟,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項主要污染物單位工業增加值排放強度下降50%以上,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近20%。市委市政府將節能環保產業納入全市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予以重點培育,萬州、大渡口、大足、榮昌、墊江等特色環保產業園建設加快推進,全市環保產業產值近1200億元,成為全市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 全市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圍繞改善環境質量這一核心和保障環境民生這一要務,自2013年起啟動實施為期5年的“藍天、碧水、寧靜、綠地、田園”環保五大行動,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持久戰,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15年,都市功能核心區和拓展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292天,自2013年執行新標準以來增加86天;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濃度比2013年下降18.6%;城市發展新區、渝東北生態保護涵養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城區空氣質量均達標。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處理率分別達到91%和99%,在全國處于先進水平。全市地表水水質良好,長江干流重慶段水質為優,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三峽庫區水環境保持穩定,長江兩岸森林覆蓋率提高到49%。全市土壤環境總體安全,聲環境、輻射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基本完成都市功能核心區和拓展區56個湖庫整治,并形成長效機制。完成1600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2016年將提前一年完成2000個村整治重點民生實事目標任務,惠及千萬群眾。 “十三五”環境保護工作總體要求和2016年主要目標 會議指出,“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決勝階段,也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取得實質性進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作出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等一系列決策部署,這就是環保工作的政治,就是大局。 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等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四屆七次、八次全會的部署,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守生態文明建設“五個決不能”底線要求,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編制實施“十三五”生態文明建設規劃,深入實施“藍天、碧水、寧靜、綠地、田園”環保五大行動,辦好都市功能核心區和拓展區湖庫整治、全市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全市鄉鎮污水處理全覆蓋3件重點民生實事,著力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降低排放強度,努力建設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推動城鄉自然資本加快增值,使重慶成為山清水秀的美麗之地。到2020年,生態安全格局更加優化,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取得明顯成效,生態系統穩定性明顯增強,城鄉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人居環境得到有效提升,初步建立與全面小康相適應的生態文明法制體系、制度體系和社會行動體系,把重慶建成碧水青山、綠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諧宜居的生態文明城市。 2016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主要目標是: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都市功能核心區和拓展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力爭達到300天以上,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以內。城市發展新區、渝東北生態保護涵養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城區城區全面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城區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達標或同比下降4%。長江、嘉陵江、烏江“三江”干流重慶段水質不低于上游來水水質,水質目標達到國家考核要求,全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全市區域環境噪聲和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分別控制在58分貝和69分貝之內。全市輻射環境質量保持良好。完成國家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削減目標,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達標。防止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發生,確保不因環境污染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 2016年環境保護工作重點抓好6個方面 會議指出,2016年全市上下要從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抓實環保五大行動和總量減排、持續加強環保能力建設、繼續完善環保法治體系、保障全市環境安全等6個方面著力,確保實現年度目標任務。 一是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落實好國家和重慶《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要求。根據五大功能區域特點,制定生態文明建設目標體系。推進實施全市生態文明建設245項重點任務。各牽頭部門要將年度目標任務納入本部門2016工作要點,并加強頂層設計和對區縣(自治縣)、經開區的指導。各區縣(自治縣)、經開區要切實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年度目標任務順利實現。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環保部門要發揮專項督查小組作用,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推進落實情況。在抓好區縣(自治縣)、經開區生態文明建設檢查基礎上,加大對市級部門的督查督辦力度。編制實施全市“十三五”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編制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重金屬及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污染防治、農村環境保護等專項規劃。 二是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完成9項改革任務,推動出臺《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重慶市實施細則,推進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及領導干部自然資源離任審計等制度,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拓展和規范排污權交易市場,探索鄉鎮污水處理廠運營、新能源汽車推廣運用等減排指標市場化交易激勵機制,逐步建立運行規范、機制靈活、積極穩妥的排污權交易市場。發揮重慶環保投資有限公司平臺作用,統一建設運營全市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立完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管理長效機制,確保2017年實現全市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重慶環保產業股權投資基金采用政府主導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方式,爭取更多社會資本投向環保領域。加快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環境監測市場化。嚴格按照中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堅持有利于環保目標任務和責任的落實、有利于調動地方和部門等各方面的積極性、有利于新老體系的平穩過渡,推動環保事業發展的原則,穩妥有序推進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通過改革,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完善環境治理與保護市場化機制,為推進綠色發展提供持久動力。 三是抓實環保五大行動和總量減排。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提高環境治理的針對性和效率,著力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排放強度。 深入實施“藍天行動”。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深入貫徹實施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重慶實施意見。強化交通污染防治,淘汰黃標車1.8萬輛,推動油品質量改善。強化揚塵污染控制,建設揚塵控制示范工地400個、示范道路400條。強化工業污染控制,淘汰燃煤鍋爐118蒸噸/小時,推進260家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強化生活污染控制措施,劃定并建設1000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完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采取措施減少重污染天氣。 深入實施“碧水行動”。深入貫徹實施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重慶實施意見,重點實施都市功能核心區和拓展區湖庫水質提升工程、全市鄉鎮污水處理全覆蓋2件重點民生實事,啟動496座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成16座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繼續實施玉灘湖、長壽湖等良好水體生態環境保護,推進12條次級河流綜合治理,建設跨區域河流斷面水質自動設施,開展次級河流生態補償試點,健全流域上下游協作機制。 深入實施“寧靜行動”。開展33個市級安靜小區創建,加強噪聲治理,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嚴查群眾反映強烈噪聲污染擾民案件,采取綜合措施保障聲環境質量總體穩定。 深入實施“綠地行動”。及早謀劃和制定重慶貫徹《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建立污染場地數據庫,完成30塊污染場地環境風險評估。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堅決守住全市耕地面積不低于3300萬畝、林地面積不低于6300萬畝、森林面積不低于5600萬畝3條紅線,制定生態紅線保護管理辦法,實施分級分類管控,加強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推進實施《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嚴格保護區規劃調整和環境準入,加強涉及自然保護區的開發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 深入實施“田園行動”。環保部門牽頭完成500個村的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完善長效運管機制。市政部門組織做好農村生活垃圾專項治理,確保到2018年全市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超過90%。農業部門牽頭做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從規劃上合理布局,適度規模發展,督促養殖場建立完善污染治理設施,促進糞污資源化利用。推進精準扶貧工作任務,實施55個村的傳統村落環境保護項目。 健全以環境容量為基礎、環境質量為導向的總量控制制度。在兼顧各地經濟發展需求、產業和能源結構、減排潛力等因素基礎上,將總量減排目標差異化分解到各區縣(自治縣)、經開區,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環境質量問題突出的區縣(自治縣)、經開區承擔更多減排任務,提高減排與環境質量改善的匹配性。探索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污許可制,全面開展工業企業排污權核定,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 四是持續加強環保能力建設。加強環境監測、監察、宣教、輻射等能力建設。制定實施重慶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完成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平臺二期建設,加強環境質量監測預警。在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全覆蓋的基礎上,實現區縣(自治縣)、經開區移動執法系統全覆蓋,統一執法著裝。加強環保信息化建設。運用“互聯網+”和“+互聯網”方式探索排污許可、環境監測、環境監察3大數據鏈條串聯整合。在璧山區環保物聯網試點建設基礎上,運用市場化手段建設和運維全市一體化環保物聯網。加強鄉鎮(街道)等基層環保機構建設。推進重點工業園區和鄉鎮(街道)環保機構規范設置,提升鄉鎮(街道)環保工作專業化、規范化和標準化水準。加強環保科技支撐。強化污染防治和環境管理科技研究,在細顆粒物(PM2.5)防治、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湖庫水質修復、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推進環保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五是繼續完善環保法治體系。推進戰略和規劃環評落地,提高建設項目環評效能。嚴格環境準入,執行禁投清單,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基礎設施項目環評審批,為重慶“兩地三中心”建設建功立業。對區縣(自治縣)、經開區環保工作強化督政,對未履行環境保護職責或履責不到位的進行約談,對問題嚴重的實行掛牌督辦、區域限批,落實好國家《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提出的各項工作要求。優化環保實績考核體系,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大環境質量考核權重。推進出臺《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修訂)》《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慶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重慶市污染場地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完善揮發性有機物地方排放標準體系。完成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排污許可證等問題整治,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完善環境案件移送、聯合調查、信息共享等環境刑事司法聯動機制,探索建立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證據規則和案件移送規則。將《大氣污染防護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環保法規政策納入環境保護普法計劃,強化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環保主體責任意識。 六是保障全市環境安全。牢固樹立生態環境安全底線意識,堅持預防為主,深入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加強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實現較大以上的風險源單位評估全覆蓋,完成60%的一般環境風險企業評估。健全環境突發事件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強化預案管理和應急演練,妥善應對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杜絕重特大污染事件。加強放射源安全監管和電磁環境管理,嚴防輻射事故發生。加強環境信息公開與輿論監督,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督促重點監管企業依法公開環境信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健全環境領域群體性事件防范長效機制,督辦重難點信訪投訴案件,妥善處置苗頭性問題,維護社會穩定。 市政府副秘書長唐慎主持會議。市環保局局長史大平報告全市環境保護工作情況。部分市級部門及區縣(自治縣)政府在大會作現場或書面交流發言。市級有關部門負責人,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兩江新區、北部新區、萬州經開區、長壽經開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管委會分管環保工作負責人及環保部門有關負責人,市環保局系統有關負責人,部分新聞媒體等近300人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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