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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區環保局“四項舉措”加大環境監管力度 |
(時間:2016-5-6 9:30:31) |
為認真貫徹落實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切實加強環境監管工作力度,全面實現環境監察執法工作再上新臺階,為創造更加良好的行政執法環境,上街區環保局著力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采取日常環境監察與現場抽查相結合,節假日監察與現場突擊巡查為切入點,以環境監測數據與排污收費管理為重點;采取嚴格執法、落實環保措施,細化監管責任,加強法制宣傳為突破口,加強主動執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扭轉被動執法的局面,強化對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的檢查,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 二是強化排污申報登記核定工作。建立規范的排污申報登記工作,將全區范圍內的企業納入排污申報,做到依據、程序、核算三到位,為污染減排和環境管理奠定堅實基礎。 三是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以安全隱患排查為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突破口,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是做好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基礎。要定期對重點企業的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全面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其整改落實。 四是劃定生態紅線。通過環境功能區劃編制劃分,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加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加強大氣、水、土壤污染綜合治理,為子孫后代撐起天然環境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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