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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發布"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草案 |
(時間:2016-5-9 9:40:08) |
未來五年,南京水更清天更藍的目標如何實現?昨天,南京環保局發布了《南京市“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草案(以下簡稱規劃),未來5年,南京的空氣、水和土壤都將采取更為嚴格的強化保護措施。2020年,PM2.5年均濃度降低到45.6微克每立方米,全年藍天數要達到262天。城市基本消除劣五類水,明確工業污染土地修復前不得用于住宅及與人體健康高度相關的開發。 規劃 空氣:二級標準天數將增多 2015年,南京全市PM2.5年均濃度為57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26.9%,降幅居江蘇省首位;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天數的比例達到64.4%,比2013年的55.3%提高了9.1個百分點。昨天發布的規劃草案顯示,灰霾天氣天數占比較大,PM2.5超標嚴重,重污染天氣時有發生。 “十三五”環境保護主要指標中提到,到2020年,PM2.5年均濃度要降低到45.6微克每立方米。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比例,提升到72%,達到262天。南京將強化應急預警和區域聯防聯控,到2020年,城市重污染天數力爭減少20%。 水體:城市基本消除劣五類水 十二五期間,南京水環境質量達標率較低,城區水體黑臭較為普遍,劣V類水體占一定比例。十二五末,水環境質量有所改善,主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在100%,地表水省考斷面好于Ⅲ類比例提高至45.5%,長江南京段水質保持優良,固城湖、玄武湖等湖泊水體富營養化有所緩解。 到十三五末,水環境的指標除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達標率保持“滿分”不變,地表水省考斷面好于三類水質的比例要提升到59.1%。地表水劣五類水體基本消除。 土壤:實行分級分類修復治理 現代快報記者從規劃中看到,南京將制定實施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優先保護農用地土壤環境,嚴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實行土壤分級分類修復治理。 到2020年,農用地土壤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南京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達標率不低于89%(預期性指標),糧食生產區耕地土壤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達標率不低于90%。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土壤環境實施分區管理,定期跟蹤飲用水源地土壤環境質量,對污染區域及時隔離并提出改善和修復土壤環境質量的方案。 南京將組織實施對關停搬遷企業開展土壤環境調查,建立土壤環境數據庫。把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納入南京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制定土壤環境監測計劃并組織落實。制定土壤污染事故應急處理處置預案。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保證逐年增長。 實施農用地分級管理與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土壤環境分區管理。2017年完成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等級劃定,將農用地分為未污染、輕(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三個等級,分別標示為“綠色”、“黃色”、“紅色”。對“綠色”等級農用地實施優先保護,嚴格控制在“綠色”等級農用地集中分布區新建有色金屬、石化、化工、皮革等行業企業。 措施 53項重點工程讓環境變得更好 為完成“十三五”期間環境保護主要任務,規劃草案提出,將重點實施產業綠色轉型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生態保護工程、固廢污染防治工程、環境風險防范工程、寧靜工程、環保能力建設工程等9大類53項重點工程。 嚴控揮發性有機物 開展重點園區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監控體系建設,推進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人造板制造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查與綜合整治,全面推廣“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完成重點化工園區(集中區)和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源整治工作。到2020年,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削減10%以上,家具制造、工程機械制造、電子設備制造、汽車制造等表面涂裝行業水性、高固體份、UV涂料等環保型涂料使用率達到50%以上。 江北新區和南部新城試點“海綿城市” 草案提出,鞏固已建飲用水源地達標建設,對龍潭等2個長江干流水源地和趙村等3個水庫型水源地開展飲用水源地達標建設。 加快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改造,重點推進江心洲、城北、城東、鐵北等主城污水收集系統及郊區街鎮建成區污水收集系統配套管網建設,實現供水范圍內污水收集管網全覆蓋。組織開展海綿城市試點示范工作,以江北新區浦口中心區和南部新城紅花—機場片區為試點,按照海綿城市設計規范要求,分類推進海綿型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建筑小區、河道水系等項目建設。 工業污染土地修復前不得用于住宅開發 草案中提出,嚴格環境準入,防止新建項目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新的污染。建立新增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強制調查與備案制度,保障新增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對明確有污染風險的場地,應開展場地修復工作,修復治理工程另行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新(改、擴)建的建設項目,在環境影響評價階段應當對建設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況進行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委托第三方驗收并報環保部門備案。 實施工業污染場地分類管理。加強對工業遺留污染場地環境管理,明確修復責任,制定污染土壤修復工程方案,在相關的管控和修復任務完成前,不得用于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與人體健康高度相關的開發建設。 規劃提出,到2020年,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開發為住宅類用地的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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