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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環保報告 |
(時間:2016-5-31 10:02:25) |
5月30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山西省環境保護廳廳長郭長青向大會報告省人民政府201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這是新環保法實施后,政府職能部門首次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環境保護工作。 根據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 今后,省人大常委會將每年聽取和審議省人民政府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將其作為每年例行開展的監督工作。 數據: 2015年我省環境質量穩中趨好 省環保廳廳長郭長青介紹,2015年我省環境質量穩中趨好,大氣和水主要污染物濃度持續下降,土壤環境總體清潔,環境風險安全可控。省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提交的報告指出,2015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平均綜合指數為6.58,在上年大幅下降的基礎上,比2014年又下降6.1%,明顯好于京津冀地區平均水平(7.78)。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水質,與2014年相比,水質基本保持穩定。 2015年,我省加強環境法治建設,嚴格執法監管。“十二五”期間,全省共辦理群眾環境污染信訪舉報案件4.8萬件。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專項檢查,責令停產15家,停產整改34家,排除隱患103個。在管車方面,兩年累計淘汰黃標車、老舊車69.44萬輛,超額完成了國家下達的淘汰任務。 今年山西環境保護的重點工作中,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堅持以“控煤、治污、管車、降塵”為抓手,進一步治理大氣污染,重點抓好黃標車老舊車淘汰、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綜合整治等。繼續強化環保部門與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的銜接配合,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加強對危化固廢、沿河化工企業的環境隱患排查等。 調查: 公眾對環境改善訴求越來越高 為全面了解我省201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今年4月,省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牽頭組成調研組,赴長治、晉城等市調研,并實地考察王曲電廠等14個項目,在通過查閱資料、分析數據、實地考察等環節后,形成調研報告。 調研報告指出,我省在地質結構、水資源儲備等方面先天不足,生態基礎不夠牢固。目前全省11個市環境空氣質量均未達到二級標準,傳統煤煙型污染與臭氧、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等新型環境污染問題疊加,汾河中下游污染嚴重,城市黑臭水體大量存在,生態破壞嚴重,歷史遺留的區域性生態環境問題依然突出。 近年來,社會公眾對環境質量改善的訴求越來越高,對環境風險容忍度越來越低。但與群眾的期盼相比,我省在生態環境安全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在危險化學品、固體廢物處理方面,少數企業主體責任不強、制度落實不嚴格。此外,我省環境執法力量不足,環境保護任務艱巨。 建議: 走煤炭資源型地區綠色發展之路 今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為加快我省環境質量改善,省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建議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走出一條煤炭資源型地區綠色發展之路。 建議我省今年加快省城潔凈焦炭和電動汽車推廣使用,促進環境質量提升。加大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力度,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強化環保標準約束,抓好焦化、鋼鐵等重點行業提標改造、黃標車老舊車淘汰和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綜合整治。 同時,加強對危化固廢、沿河化工企業的環境隱患排查,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處置應對。科學劃定我省重點生態功能區、敏感區、脆弱區的生態保護紅線。強化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實現環境風險聯防聯控。此外,要轉變執法理念,豐富執法手段,嚴格環境執法,提高環境執法的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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