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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五個一批”嚴厲措施有力推動環境保護問題整改 |
(時間:2016-10-27 10:02:23) |
10月21日,甘肅省委副書記、省長林鐸主持召開省政府第130次常務會議,會議通報了全省環境保護問題整改落實專項督查情況,安排部署下一階段整改工作措施。 通報指出,2015年8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方案印發后,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要求,各市州全面開展了環境保護自查整改工作。2016年8月,省政府組織5個督查組,對全省環境保護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從督查情況看,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均值達到階段性目標要求;納入考核的68個地表水斷面有66個達到考核要求;部分污染場地和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已完成階段性工作;全省排查發現的1440個環境風險隱患問題已整改完成64.1%;全省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整改完成率達到49.3%。截止9月底,全省自查發現的248項突出環境問題已整改完成61項,占2016年應整改完成總數的48.4%。同時,督查發現各地仍存在著大氣污染防治任務艱巨、水環境管理需要進一步加強、土壤修復治理工作難度大、工業園區環境管理薄弱、歷史遺留環境風險隱患問題突出、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進度緩慢等問題。 省委副書記、省長林鐸強調,各市州、各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系列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強化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切實落實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回避問題、不掩蓋矛盾、不推諉責任,勇于擔當、主動作為,尤其在換屆期間要以“新人理舊事”的態度,采取切實管用的措施推動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要統籌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堅決杜絕為了完成經濟發展指標而弱化環境保護工作的行為,堅持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要堅持問題導向,按照輕重緩急、分類制定解決措施和整改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穩步推進。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上手,切實負起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聯動協作,形成各負其責、緊密配合的環境保護工作機制。各地要結合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建立完善與環保市場化相適應的環境保護政策和管理模式,積極推動建立環境保護市場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促進污染治理市場化運營。 會議決定,對此次專項督查發現的重點問題,將采取“五個一批”的嚴厲措施,即對目前達到年度大氣、水環境質量目標要求差距較大、工業園區基礎設施滯后和突出問題整改進度慢的市州省級約談一批;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規劃選址不合理的嚴重違法違規項目責令停產整治或關閉一批;對已確定年內完成的任務責令限期辦結一批;對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落實、消極應付,治理工作進展緩慢,易造成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掛牌督辦一批;對地方政府及部門、企業環保責任落實不到位,轄區突出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責任追究一批,以推動問題整改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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