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群眾舉報3.3萬余件,立案處罰8500余件、罰款4.4億多元,立案偵查800余件,約談6307人,問責6454人……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在全國掀起一場治污問責風暴,解決了一大批突出的環境問題,并使綠色發展理念在各地得到強化。

中央環保督察的扎實推進是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一個縮影。2016年,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全面推行河長制等重大政策文件相繼出臺,為生態文明建設進一步提供了制度保障,激發了生態環保新活力。 打破堅冰 2016年,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措施以建章立制、試點試驗、示范引領、逐級部署、評價考核、督查督察、獎勵追責等方式推進,從中央到地方,改革全面發力、多點突破,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堅冰正在被打破—— 如何破解地方保護主義對環境監測執法干預,一直是環境監測監察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打破環保工作中地方干預‘痼疾’,關鍵是理順環保系統省市縣三級關系,理順環保部門與所屬地黨委政府之間責任關系。”環保部地方環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玉軍說,《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在清除“地方干預”病灶方面,既精準發力,又運用“巧方”。 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說,這次改革涉及監測、監察、執法、許可等制度的重構,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這項關乎環境治理基礎制度的改革,也被稱為“底盤性”的制度改革。 多年以來“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困局如何破解? 按照中央的整體部署,貴州、吉林、江蘇、山東、湖南、重慶、云南等省市率先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使違法企業承擔應有的賠償責任,使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及時的修復。”環境保護部副部長黃潤秋說。 勢如破竹 2016年,從源頭防控到事中事后監管,從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到運用環境經濟政策,生態環保領域的各項改革勢如破竹。 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一把手”環境保護責任更加明確。中辦、國辦聯合印發《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要求評價考核在資源環境生態領域有關專項考核的基礎上綜合開展,采取評價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實行一年一評價、五年一考核。這意味著環境保護責任落實的好壞將成為政績考核的必考題。 深化環評制度改革,強調污染的“源頭防控”。去年,環境保護部印發《“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通過程序上不斷優化、管理上不斷規范來改革環評管理模式,發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從源頭上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作用。 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調動各方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2016年,國務院印發《關于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著力落實森林、草原、濕地等重點領域生態保護補償任務,并要求從7個方面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這些改革舉措對產業結構調整、空間結構優化、產業鏈條形成、違法行為糾正,起到了實實在在的作用,環境污染惡化的趨勢總體得到遏制,一些地方的環境質量在一些時段得到改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說。 持續發力 “必須看到,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措施只有落地并得到地方的積極響應,才能充分發揮預期的作用。中央環境保護督察中發現的很多共性問題出現在生態文明體制改革3年左右的時間,而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解決難度很大,這說明生態文明建設和體制改革措施的推進,需要更深入的改革和更有力度的推行措施。”常紀文說。 2017年注定也是生態環保改革持續深入的一年。按照兩年時間對所有省區市督察一遍的要求,中央環保督察將實現全覆蓋,進一步強化并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提出,2017年將加強改革試點的協調指導、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全面評估試點經驗,制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方案。建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評審國家級專家庫和地方庫,制定相關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2017年,著力補齊生態保護環境治理短板,謀劃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的改革正快馬揚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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