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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出臺“門前三包”新規 破壞市容環境將被罰款 |
(時間:2017-3-16 9:59:28) |
記者今天(15號)從三亞市政府獲悉,為強化市容環境衛生日常管理,形成長效機制,三亞近日出臺《三亞市“門前三包”責任制試行辦法》,責任單位在責任區范圍內實行“包衛生、包容貌、包監督”的三包責任制,營造干凈、整潔、優美、有序的城市環境,促進精品城市建設。 新規明確了不同場所責任區的責任單位確定方式。其中,聘請物業服務企業的住宅小區,由業主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未聘請物業服務企業的住宅小區,由小區業主共同負責;商鋪、超市、集貿市場、展覽展銷場館、賓館、飯店、攤點等場所,由經營管理者負責;機場、車站、碼頭、停車場、公交車始末站點,由經營管理者負責。 此外,各區政府應組織“門前三包”責任單位統一懸掛“門前三包”責任牌,應建立“門前三包”公眾參與制度,鼓勵市民、媒體對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制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投訴舉報。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門前三包”責任單位的業務指導,對責任單位違反規定、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的,應責令其限期整改,對責任單位拒不改正的,將按相關規定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例如,隨地吐痰、吐檳榔渣汁、吐口香糖、便溺,責令清除,處50元罰款;亂扔果皮、紙屑、煙蒂、飲料罐、塑料袋等廢棄物,責令消除,處50元罰款;在城市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路面、樹木、電線桿上涂寫、刻畫、噴涂以及張貼廣告標語的,責令消除,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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