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完成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標志性指標的收官之年,北京將實施減煤降氮、控車減油、治污減排、清潔降塵、綜合執法、科技治霾、區域協作等“七大行動” 61條措施,深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爭將全年PM2.5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減煤降氮 壓減燃煤30%,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700萬噸以內。 完成700個村“煤改清潔能源”,基本實現房山區平原地區和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通州區、大興區“無煤化”。 完成遠郊總容量4000蒸噸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淘汰遠郊區平原地區容量在10蒸噸及以下、建成區容量在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 控車減油 實施第六階段車用燃油標準,3月1日起全面供應第六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淘汰(轉出和報廢)30萬輛高排放老舊機動車。對國Ⅰ國Ⅱ標準輕型汽油車,嚴格執行工作日區域限行、空氣重污染橙色紅色預警期間全市禁行的規定。 在公交行業開展生物柴油試點應用;完善柴油車車用尿素供應體系,中石油、中石化銷售柴油的加油站全面供應車用尿素。 對使用2年以上出租車,全部更換三元催化轉化器。 城六區和通州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劃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區域,不符合國Ⅲ標準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 治污減排 完成500家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退出、2570家“散亂污”企業整治清退,以及企業環保技改,除東西城外的其他14個區都要列出清單、具體落實。 燕山石化要完成低氮治理工程。 全市全年減排揮發性有機物3000噸。 清潔降塵 對各區實施區降塵量考核,東城西城等7個區每平方公里每月的降塵量5噸,朝陽、通州等9個區每平方公里每月的降塵量8噸。 對施工揚塵,住建、交通、水務等部門要嚴格行業管理,督促落實路面硬化、土堆苫蓋等抑塵措施。 對渣土車,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門要監督運輸單位做到密閉、整潔運輸。 對道路揚塵,城管委和各區都要加強灑水保潔,道路清掃保潔新工藝作業覆蓋率要提高到88%以上。 綜合執法 落實“雙隨機”抽查制度,結合日常監管動態管理,固化“月督查、季考核、年通報”制度。 圍繞燃煤、揮發性有機物、餐飲、“三燒三塵”等領域,梳理市、區兩級相關部門執法職責,制定年度執法方案,調度執法工作,形成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的合力。 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標準,開展工業企業廢氣、廢水、危險廢物等三項專項執法檢查。以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為導向,開展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置單位、餐飲企業等專項執法檢查。配合公安部門加強對環境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 加強對新生產、銷售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執行標準抽查監管。以本市和外埠進京國Ⅰ、國Ⅱ輕型汽油車和重型柴油車為重點,全年抽查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查和抽測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處理裝置排放,抽測檢查機動車檢測廠監督性排放。 聯合多部門,開展外埠重型貨運車排放達標監管,打擊非法租用排放控制裝置的違法行為。 科技治霾 組織基于新一代衛星遙感、地面監測與分析模式的區域空氣質量綜合監測研究與應用項目的實施。 啟動“基于大數據技術的北京地區PM2.5精細化來源研究”項目。 協調《京津冀區域大氣污染物動態排放特征及更新機制研究》項目實施,為京津冀協同治污提供科學依據。 完成本市環保最佳實用技術體系研究,對熱力生產和供應、汽車制造等重點大氣污染行業和白酒制造、制藥等重點水污染行業開展污染防治最佳實用技術研究,并探索新的行業領域最佳實用技術研究工作。 區域協作 深化結對合作治污機制,繼續支持廊坊、保定兩市治理大氣污染,重點支持廊坊“北三縣”治理燃煤和工業污染。 發布實施首個京津冀統一的環保標準《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 完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信息共享平臺。 按月通報各區空氣質量排名,按季度調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分析形勢。 開展京津冀三地聯動執法,共同排查、處置跨行政區的區域內的排污企業及環境污染問題、環境違法案件,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完善應急聯動機制,做好國家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和重污染期間的應急聯動工作。 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還制訂了相關保障措施,同時,加大資金、技術、政策、科技保障和宣傳教育引導力度和基礎能力建設,通過綜合施策、全面督導,力爭將全年PM2.5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