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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市2017年第一季度環境情況:主要污染物濃度改善 |
(時間:2017-4-17 7:58:30) |
4月17日,記者從煙臺市環保局了解到2017年第一季度煙臺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季度,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72天,同比減少1天,優良率為80%,同比減少0.2個百分點,“藍天白云”天數達86天,同比增加15天,位居全省第二。影響市區空氣質量的二項主要污染物濃度出現改善,一項污染物濃度同比相同,一項污染物濃度同比出現惡化。其中,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為8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二氧化硫(SO2)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4%;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50微克/立方米,同比相同;二氧化氮(NO2)濃度為39微克/立方米,同比惡化14.7%。 一季度,全市水環境質量有所改善,重點流域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均實現持續改善。全市26條重點河流42個監測斷面化學需氧量(COD)濃度平均值為20.87毫克/升,同比改善32.9%;氨氮(NH3-N)濃度平均值1.37毫克/升,同比改善60.8%。市區飲用水源地水質保持穩定。 在一季度,煙臺環保局積極開展了多項重要環保工作: 持續開展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將燃煤鍋爐淘汰和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列入全年工作重點,同時,將列入2018年超低排放改造計劃的項目完成時限全部調整為2017年,確定到2017年底,完成全市所有1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和全市所有燃煤機組、10噸以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日常檢查,目前已有73項落實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91.3%;開展空氣質量改善專項督查,近日,市政府將印發督查通報,督促各縣市區進一步強化措施,確保各項整治任務順利推進。 強化水污染防治及水源地保護。組織開展全市突出水環境問題集中排查;開展重點流域突出環境問題專項督查督辦,督促各縣市區抓緊落實《煙臺市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確定的各項重點任務,確保實現2017年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 積極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煙臺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會同市國土、農業等有關部門,結合我市實際,研究我市貫徹落實“土十條”和省方案的具體措施,形成市級方案意見,著手制定《煙臺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推進蓬萊市化工總廠片區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對片區約20萬平方米試點場地進行了土壤樣品的采集和檢測工作;開展環境風險評估,編制完成場地調查和風險評估報告。 強化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圍繞大氣、水、危險廢物等方面,持續加大各類環境違法行為打擊力度,第一季度,全市依法對178家違法企業立案處罰,罰款480余萬元,責令12家企業限產停產,對2家企業實施查封扣押,行政拘留4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 下一步,環保局將繼續深入開展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強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強化土壤、危險廢物和化學品污染防治,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土十條”和省方案,盡快編制《煙臺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同時,加快推進蓬萊市化工總廠片區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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