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認真梳理總結配合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貴州督察期間的基本做法,形成了《貴州省加強環境保護督察機制建設的八條意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于5月12日正式印發(黔黨辦發〔2017〕13號),要求全省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意見》旨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貴州生態文明建設、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的指示要求,更好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貴州省環保督察機制建設,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意見》明確:一是領導干部親力親為抓督察。建立環保突出問題包干督察機制,省、市、縣每年梳理出生態環境較突出的問題,實行省、市、縣黨政領導包干督察制,限期完成治理。二是實行環保履職年度報告制度。各市(州)黨委和政府、貴安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以及履行環保職能職責的省直相關部門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專題報告履行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情況。三是強化人大政協環保監督。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環保工作的基礎上,同級人大常委會通過聽取報告、執法檢查、專題詢問、代表視察等方式,政協常委會通過提案、委員視察等方式加強對同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履行環保職責情況的監督。四是構建環保問題群眾舉報處理常態化機制。構建環保問題及時發現機制,建立市(州)級舉報平臺,設立公開、固定的環境保護督察舉報電話、信箱、網址,發揮信訪渠道作用,及時收集處理和回復群眾反映的環保問題,構建起群眾舉報處理問題常態化機制。五是深化環保專項督察機制。結合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加快建立環境監察專員制度,充實環境監察力量。對環境質量下降、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重點環保問題,由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專項督察。(下轉第2版)(上接第1版)六是深化環保大數據運用機制。推進大數據與大生態建設的大融合,實施環保大數據精準化、全覆蓋管理。完善全省大氣、水、土壤、噪聲、輻射、生態、污染源監測體系,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全面提升生態環境監測、保護和治理的及時性、精確性和有效性。七是強化環保激勵約束機制。將各級黨委、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年度履行環保職責情況、環保督察問題發現和整改情況納入干部評先選優、獎勵、調整任用內容。八是健全環保問責機制。對群眾舉報、監測、督察等方式發現的問題處置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從嚴查處、從嚴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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