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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力強化移動污染源監管 聚焦重型柴油車 |
(時間:2017-9-7 9:23:20) |
2017年,北京市以重型柴油車整治、新車排放監管、老舊車淘汰、油氣油品監管等為重點,全力強化移動污染源監管執法工作,促進本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1-7月,共檢查各類車輛968.5萬輛次,其中檢查重型柴油車53萬輛次,查處違規車8897輛,處罰金額462萬元。同時,提前完成了淘汰高排放老舊機動車30萬輛的年度任務,并為本年度8000輛使用兩年以上的出租汽車更換了三元催化器。 機動車直接排放的顆粒物,以及排放的氮氧化物和碳氫化合物反應形成的二次顆粒物,均是細顆粒物(PM2.5)的組成部分。目前,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約為582.3萬輛,機動車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年排放量分別為6.5萬噸和3.8萬噸。為減少因機動車排放產生的污染,北京市環保部門采取加強重型柴油車監管、加強新車監管、改善車用燃油品質實施第六階段油品、加速老舊機動車淘汰、強化油氣油品監管、為出租汽車更換三元催化器等措施,不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組合出拳 重點治理重型柴油車 北京市重型柴油車占機動車保有量的4%左右,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分別占機動車排放總量的50%和90%以上,再加上外埠進京、過境的重型柴油車,排放污染嚴重。針對重型柴油車排放污染,我市采取部門聯動、組合出拳、重點突破的方式加強執法監管。 加強源頭管控。嚴控重型柴油車上牌環節,督促各檢測場按目錄核對注冊車輛。截至6月底,全市公交、環衛等八大行業新增重型柴油車累計安裝顆粒捕集器12810輛。 全方位加強執法。一是在各進京口,市環保部門集中調控力量,依托相關區的綜合檢查站對外埠重型柴油車開展24小時執法檢查。同時創新監管方式,開展3個跨區執法試點,實施“異地查、屬地罰”,高壓震懾外埠重柴貨運車違規上路行為。二是在全市大氣執法、春季專項執法、百日環境專項執法等集中專項執法期間,環保部門根據各區特點,以“突出重點、屬地管理”為原則,實施“一區一策”的監管方案,通過進京檢查、路檢夜查、遙測篩查、入戶檢查等方式,強化重型柴油車監管。三是對建筑垃圾運輸車和非道路施工機械,城六區突出夜間執法,對違規車單位入戶清剿,遠郊區則加強日間巡查,深入工地嚴查超標排放行為。 嚴格抽查檢測。北京市環保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機動車環保定期監測檢驗有關要求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嚴格機動車環保定期監測檢驗有關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區落實屬地責任,對檢測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對檢測數據嚴格把關。截至7月底,市區兩級共現場檢查檢測場3946場次,現場監督檢測車輛約22.9萬輛次,處罰違規檢測場6場次,處罰金額68萬元。針對個別檢測場存在篡改額定功率使超標車通過檢測的違法行為,要求各檢測場依據公安網信息確定功率值、經駐場環保員確認后上線檢測,并及時升級檢測軟件,發現功率異常,自動停止檢測。 加強新車排放監管 實施第六階段油品 嚴格新車監管。加強對排放技術和監管要素的審查核對,指導企業嚴格落實申報標準,保障環保車型目錄發布質量;強化新車環保執法抽檢,做好一致性和符合性檢查工作,從源頭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 不斷改善車用燃油品質。2017年1月1日北京實施了第六階段車用燃油標準,3月1日起全面供應第六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淘汰30萬輛老舊機動車 提前完成年度任務 2017年2月,北京市實施了國Ⅰ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工作日限行政策,并配套實施了《北京市促進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方案》,對提前淘汰國I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車主給予財政補貼。1-7月,北京市共淘汰高排放老舊機動車30萬輛,提前完成了全年淘汰任務,并為10.3萬車主發放了政府補助。經核算,淘汰30萬輛高排放老舊車,可年減少氮氧化物3679噸,碳氫化合物4811噸,進一步促進了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加強油氣油品監管力度 強化油氣回收監管。全市加大力度開展油氣檢查抽測工作,采取定期檢查、隨機抽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對儲油設施油氣回收裝置各關鍵點進行重點檢查,強化企業自保體系建設,確保油氣回收設施正常運行。 上半年,全市檢查抽測儲運油設施1.89萬次,查處違法儲運油設施61起,處罰金額239.5萬元。 加強車用尿素和油品清凈劑添加監管力度。市環保部門聯合市商務、工商部門保障尿素供應,加強對尿素質量監督檢查,確保車用尿素產品達標。加強車用汽油清凈劑添加的監管力度,上半年,全市儲油庫出油量241萬噸,添加清凈劑1105噸。 為出租汽車更換三元催化器 兩年累計更換5萬余輛 定期更換出租車三元催化器,是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2017年4月底,北京市已完成本年度8000輛使用兩年以上汽油出租車更換三元催化器工作,2016、2017兩年累計更換5萬余輛。同時嚴查出租車排放不達標運營行為,對有上述違規情況的出租車依法上限處罰。 下半年,我市機動車污染防治主要聚焦四方面工作,一是以進京口、物流園區等貨物集散地為重點,繼續加強對外埠和本市貨運車達標執法檢查;二是與市公安交管部門配合加大對上路排放超標車輛的處罰力度;三是實施對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措施;四是強化在用車檢測維修(I/M)制度,加強對超標車輛排放檢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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