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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下達環境問題目標整改責任書 |
(時間:2017-11-29 10:09:40) |
近日,合肥市環保、國土、園林、交通等部門紛紛在網站上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措施進行公示。記者從合肥市環保局了解到,合肥市已經向各縣(市)區、開發區及相關部門下達環境問題目標整改責任書,確保合肥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問題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責任書明確,2017年底須完成整改的41個問題分兩個階段進行。其中,28個問題必須于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銷號,各相關單位應對照各自整改任務書,將所涉問題的整改完成情況在本單位網站公示。14個問題要加快進度,倒排時間,應于12月22日前完成整改網上公示和銷號。同時,2018年須完成的13個問題應按照既定要求,加快整改進度,確保按序時進度完成。 合肥市國土資源局的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措施公示顯示,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按照《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水環境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擴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合肥市國土資源局已暫停審批巢湖一級保護區內所有建設項目。 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則表示,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編號25號、30號涉及園林部門整改任務已經完成,申請銷號。涉及這兩個問題,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編制實施《環巢湖濕地公園群總體規劃》,完善濕地保護體系。 《環巢湖濕地公園群總體規劃》在今年7月2日通過了專家評審,9月15日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目前,文本中規劃的濕地公園群已成功申報試點建設的有2個國家級(巢湖半島、肥西三河),3個省級(合肥濱湖、巢湖槐林、巢湖柘皋河);正在開展申報工作的有廬江馬尾河濕地公園。通過編制實施規劃,已初步建立由國家重要濕地、各級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小區組成的濕地保護體系。后續將繼續推進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小區建設,不斷完善巢湖濕地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多樣性,充分發揮濕地系統的生態功能。 近日,合肥市交通運輸局也對編號51號“南淝河過往船只污水直排”問題網上進行銷號公示。 就“南淝河過往船只污水直排”問題,交通部門立即對南淝河上過往船只進行全面排查,對未安裝污染物治理設施的船只立即責令停運、進行整改。同時加大對南淝河上過往船只的日常檢查,禁止污水、生活垃圾直排南淝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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