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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環境數據“污染”迫在眉睫 |
(時間:2018-1-23 10:25:21) |
近日,一起環境監測數據“污染”事件,因“把大樓噴成冰雕”,略顯離奇地引發熱議。寧夏環保廳官方通報稱,當地噴霧抑塵車現場作業時,對一國控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所在的辦公大樓,進行噴霧清洗,天寒地凍下,造就冰雕鬧劇。由于干擾環境監測活動,兩名責任人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網絡輿論戲謔稱,這才是“源頭治理”。是操作不當,還是有意為之,暫且按下不表。但干擾環境監測、人為影響監測數據的事實,無從抵賴。令人后怕的是,若非天氣神助攻,數據“污染”的惡劣行徑與影響,必將更甚。 環境監測的初衷,在于客觀真實地記錄并評估環境水平。由此形成的監測數據,是環境管理決策的依據。數據因人為干預而失真,最終影響相關決策,終將貽誤環境治理時機。自欺欺人的治污模式,只會讓我們離綠水藍天的目標更遠。同時,那些規規矩矩投入高成本落實環保責任的企業,被置于高度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最終要么劣幣驅逐良幣,要么同流合污,市場秩序失范。 實際上,環境監測領域的數據“污染”,并非新鮮事。2016年,西安兩國控空氣監測站被發現利用棉紗堵塞采樣器,引發關注,最終7人獲刑。早前,《半月談》報道了“竄改偽造監控數據”“陰陽臺賬”等七大障眼法,堪稱花式造假。至于霧炮車圍著監測點轉的亂象,也幾經媒體曝光。 監測數據造假背后的動機,不難理解。比起實實在在的履行環保責任,干預監測數據的技術成本與經濟成本要小得多。掩耳盜鈴式數據造假,既能混過官方監管,又能省下一大筆錢,即便被查處,違法成本也常常不痛不癢;對于地方政府而言,環境水平與治理成效,已成為政績考核指標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本是從追求發展數量轉向注重發展質量的契機,但偏偏有些地方走上了“數據治污”“數據治霾”的歧途。 治理環境監測數據“污染”,與治理環境污染有著同樣的緊迫性。營造良好環境保護生態的前提之一,便是構建良好的環境監測信息生態。盡管我國現行環保法等一眾法律與規章,已對環境監測的過與罰,有了明文規定。但要真正遏制數據“污染”行為,還需更周密的考量。守法成本高而違法成本低的矛盾何以破解,如何從技術上盡可能降低數據“污染”的可能性,信息充分公開與公眾有效監督怎么保證,環境監測行政管理體制如何理順……這些都需要更完善的制度設計與更可行的實施細則。 數據“污染”治理,并不比環境污染治理來得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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