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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推進生態環境保護 加快生態文明建設 |
(時間:2018-1-30 10:39:45) |
2016年,協助做好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我市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貫徹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了對《云南省普洱城市管理條例》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情況的報告,推進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對普洱市建設國家綠色經濟試驗示范區規劃實施情況開展視察,促進普洱國家綠色經濟試驗示范區建設。開展亞洲象保護及肇事補償情況專題詢問,妥善處理好亞洲象保護與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關系。2017年,對全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情況進行視察,改善城市衛生環境,提高城市品質和市民文明素質。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促進了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好大氣污染防治法。對主城區飲水水源地水質情況進行調研,督促有關部門加強監測和綜合治理,讓廣大市民飲用安全干凈水。對北部區部分時段出現空氣惡臭問題開展調研,督促提高垃圾處理水平,加快新垃圾處理場的建設進度。 開展部門工作評議。2013年以來,先后對市環保局、市林業局、市住建局開展工作評議。通過工作評議,督促環保、林業、住建部門改進工作,加強生態環境建設。 開展普洱環保世紀行活動。2012年以來,相繼開展了以“飲用水安全——水源地保護”“推進工業化進程,加強水危機應對”等為主題的環保世紀行活動。 推進環境保護立法工作。指導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制定水資源保護條例、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制定景邁山保護條例、景東彝族自治縣制定無量山哀牢山保護管理條例。《云南省普洱城市管理條例》經云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0日,普洱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普洱市古茶樹資源保護條例(草案)》,待報請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后,即可向社會公布實施。 督辦代表關于環保方面的建議。2014年重點督辦《關于整治景東彝族自治縣花山鎮文明村鐵礦廠尾礦漿嚴重污染阿墨江的建議》,2016年重點督辦《關于加快孟連縣南壘河綠色長廊工程建設的建議》,2017年重點督辦《關于加快推進普洱市中心城區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征拆工作的建議》和《關于解決農村環境“臟亂差”的建議》,督促有關部門辦理落實,著力解決好人大代表關注的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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