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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不能越雷池一步 |
(時間:2018-2-2 10:23:43) |
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生態文明建設被列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目標、總任務、總體布局中,是繼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后的重大戰略安排。同時,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被列入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十四個基本方略之一。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態環境質量是關鍵。”當前,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廣泛,對環境的要求也在增長,而現實的逼仄在于,資源大量消耗、生態系統退化、環境污染嚴重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明顯短板,成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生態環境保護能否落到實處,關鍵在領導干部。一些重大生態環境事件背后,都有領導干部不負責任、不作為的問題,都有一些地方環保意識不強、履職不到位、執行不嚴格的問題,都有環保有關部門執法監督作用發揮不到位,強制力不夠的問題。只有壓實責任、從嚴監管,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讓老百姓感受到實實在在的環境效益,為子孫后代留下可持續發展的“綠色銀行”。 因此,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作為一項“綠色審計”,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全面鋪開,不僅有利于事前預警,抑制官員盲目透支環境、超前開發資源的沖動,而且有利于實現事后追責,一改以往 “有人破壞無人補償”的怪現象,從而有力倒逼各級領導干部當好生態環境保護的“守門員”,真正擔當起推進綠色發展的重大責任。 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一個全新的審計模式、審計領域,目前還沒有系統、成熟的審計方法。除了在技術手段和審計方法上探索突破之外,還應充分考慮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地區的特點,如自然資源資產稟賦、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等實際情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證審計的客觀、公正、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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