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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推進社會組織多元參與環境保護 |
(時間:2018-3-6 10:19:35) |
我國環保社會組織在參與環境治理中存在制度不健全、手段缺合力、能力欠發展等困境。為完善環保工作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體系,九三學社中央建議,強化環保社會組織多元參與的制度建設,建立政府和環保社會組織間的信息共享與資源整合機制,創新環保社會組織資源組合的統籌機制。 九三學社中央建議建立分級分類登記管理制度。堅持政府引導、有序參與、規范透明的方針,明確環保、發改、國土等部門根據政府環保職能分工。適時出臺相關政策,為社會組織作為承接環保公共服務重要的主體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政府和環保社會組織間的信息共享機制,由環保主管部門牽頭,逐步形成定期交流機制,并邀請相關政府部門與媒體參加;推動環保社會組織定期舉辦公眾參與沙龍、論壇,營造環保公眾參與的社會氛圍;以行業協會商會行政脫鉤為契機,健全環保社會組織相關管理機制。 同時,省、市、區(縣)各級政府應建立與環保社會組織的溝通與交流機制,增進理解與互信。積極推動環保社會組織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促進本土環保社會組織積極“走出去”。 強化政府在環保社會組織參與構建環境治理體系方面的主導作用,九三學社中央建議,各級環保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的業務指導,逐步建立環保社會組織公眾參與效果評估體系,將評估結果與享受稅收優惠、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掛鉤。建立地方環保社會組織信息數據庫,建設相關網站,進一步推動環保社會組織信息公開。 另外,九三學社中央建議,創新資源組合,一是要拓展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將適宜環保社會組織承擔的環境公共事務納入到《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加大對環保社會組織的資金扶持力度,加大對環保公益活動經費補貼力度。二是鼓勵地方成立環境保護基金會,采取政府、企業、公眾出資,社會化運營管理的模式,募集資金支持環保公益項目活動;探索建立環保社會組織孵化機制,設立環保社會組織孵化培育資金;逐步完善社會組織財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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