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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 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
(時間:2019-11-22 9:00:10) |
11月19日,棗莊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于2019年11月19日23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定于2019年11月21日0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據了解,各相關部門將按照公眾防護措施、倡議性減排措施、強制性減排措施等采取應急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保障群眾身體健康。 《公告》顯示,各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采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同時,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建議燃煤企業使用低硫煤。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質量情況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此外,全社會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應達到20%以上(可內部調整SO2和NOx的減排比例,但二者減排比例之和不應低于40%),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比例應達到20%以上,并將污染物減排目標分解,分別落實到工業源、移動源和揚塵源減排措施項目清單中。 按照“一廠一策”: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機組嚴格執行超低排放限值;水泥生產線、水泥粉磨站、水泥制品行業(混凝土攪拌站、預制品、水泥砌塊等)、磚瓦企業等行業嚴格執行棗莊市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相關文件要求和市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部門制定的錯峰生產方案,非錯峰生產期間采取限產、停產措施;未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機組和燃煤鍋爐、承擔保民生任務的水泥生產線、鋼鐵、焦化、平板玻璃、橡膠、工業窯爐、化工、工業涂裝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采取限產、限排措施;礦山停止露天作業,砂石加工停止作業;施工工地應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塔吊和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的除外);城市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每日增加 2 次清掃保潔作業;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礦山(含煤礦)、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的單位及貨物運輸車輛所有人或經營人應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具體減排措施按照最新的《棗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2019—2020)》(棗氣綜指〔2019〕63號)中規定的措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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