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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綠色建筑有望覆蓋廣州新區 |
(時間:2011/12/16 16:00:43) |
日前,新出臺的《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綠色建筑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強調,廣州今后所有由政府建設或政府主導的舊城改造項目、財政投資保障房項目以及中新廣州知識城等城市發展新區新建建筑項目,均要實行綠色建筑技術標準。 據介紹,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因地制宜,通過技術進步和科學管理,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該《通告》規定4類由政府建設或政府主導的項目應按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規劃、土地出讓、立項、建設和管理:一是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資金,或國有資金占主導的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項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二是舊城改造項目;三是進入重點項目報批綠色通道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四是中新廣州知識城、白云新城等城市發展新區的新建房屋建筑項目。 《通告》還從綠色建筑的立項、土地出讓、規劃、實施等環節提出了具體的要求。綠色建筑投入運行后,評價標識結果達到一定標準的,建設單位可向市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獎勵。此外,使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占建筑能耗50%以上的綠色建筑項目將被納入廣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范圍,并依法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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