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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市新建建筑全部執行"綠色標準" |
(時間:2016-5-3 8:34:08) |
5月1日,煙臺在煙臺節能環保產業園舉行首屆低碳發展研討會。會上,記者獲悉,煙臺新建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年內,全市新建綠色建筑20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熱應用建筑100萬平方米。 據市住建局開發辦工作人員介紹,今年3月份,省住建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山東省省級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綠色建筑等11類示范項目給予省級財政補助。這個政策自今年起施行,有效期3年,3月份我市按照要求進行了申報,目前已評審結束,我市有5個項目獲批綠色建筑示范,6個項目獲批綠色施工示范,獲省級獎補資金2500多萬元。 同時,煙臺出臺了《煙臺市綠色建筑設計說明專篇》,要求政府投資的新建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單體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芝罘區、萊山區8萬平方米以上、其它縣市區5萬平方米以上房地產開發項目,在設計文件中編制綠色建筑設計說明專篇,開發項目的綠色星級標準要符合建設條件意見書的要求。從土地出讓和規劃設計兩個源頭抓起,確保綠色建筑工作從頭抓好。 今年,煙臺將深入實施綠色建筑行動。自今年起,全市縣城及以上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建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同時,牢牢把住綠色發展導向,依托中德低碳生態示范城市、高新區和牟平區金山港區2個省級綠色生態示范區建設,搞好項目引進,助推綠色建筑、綠色出行等發展。 年內,煙臺新建綠色建筑20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熱應用建筑100萬平方米。 名詞解釋: 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包含太陽能光伏技術、地源熱泵等,以及裝配式建筑、全裝修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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